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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重生之龙吟凤鸣 > 第1章 重生转世

第1章 重生转世

    这是浩瀚宇宙星空中一颗有人类居住的中等星球——武大陆。
    武大陆,地域极为辽阔,山峦、湖泊、海洋重重叠叠,一眼望不到尽头。各种奇花异草、灵兽、天材地宝和稀有矿物等数不胜数,人类的数量也多达数百亿之巨。
    这也是一个以武为尊的世界。虽然也有各种律法、条约和规则的约束,但拳头才是这个大陆真正的通行证。谁的拳头大,谁就有金钱、资源和权力,谁就是这个世界的霸主。因此,所有人都疯狂的练武,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也是围绕着武道一途运转着,就像是一个永远无法停下来的轮盘赌。
    东胜州位于武大陆的东方,其下的南柳国是一个中等大小的国家,人口只有三亿多,在其东南临海处有一个规模中等的城市叫叶城。
    叶城是高坡郡郡府的所在地,有人口一百多万。这样规模的郡府所在城市在南柳国也只能算是一个中等城市,因为和南柳国国都金京城这样有着近千万人口的大城市相比实在是算不得什么。当然,如果和一些只有几十万人甚至几万人的小城镇一比,那还是有郡府所在城市的气派的。
    这年初秋的一个下午,在叶城城郊不远处一个看似废弃已久的寺庙的后堂的一个落里,一位少年正躺在一床稻草铺上。
    少年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模样,这时面无血色,甚至有点灰暗,身上盖着一床破旧不堪的被褥,上面似乎还粘着不少的血迹。
    少年的身体一动不动的躺在稻草铺上,好像是一个病人在沉睡,又好像是一个刚刚断气的死人,正在等待着亲人为他料理后事。
    稻草铺旁围坐着五个人,也都是十几岁的少年。他们面容憔悴,心急如焚,眼带泪花地死死瞪着躺着的少年。
    “二哥,大哥他怎么了难道真的死了吗”一个身体的比较魁梧壮实的少年泪眼汪汪地问道。
    “我也不知道!不过,大哥他命大福大,相信这次也一定能熬过去的。”
    回话的是一位面容清秀,身材瘦的少年,但期与恶劣生存环境搏斗的雨雨已经在他脸上刻上了与年纪不太协调的条纹,显出了稳重、成熟和刚毅的烙印。
    “乌鸦嘴,猛子你就是个大嘴巴的乌鸦,大哥才不会死的。”一个的有点黑瘦的少年怒目瞪着刚才说话的那个壮实少年。
    壮实少年知道自己刚才说了不应该说的话,一时无言以对,只是默默地低下头去。
    “大哥要不是为了救我,这次就不会伤得这么重了,都是我害了大哥的。呜,呜,呜,。”
    另一个得有点俊秀的少年一边哭,一边内心充满了自责和悔恨。
    是啊,他恨不得这时躺在稻草铺上的是自己,而不是自己最为敬重的这位大哥。他悔恨自己当时被那只恶狗追着咬的时侯为什么没忍住悔恨自己为什么要去扔那块石头自己又不是没有被狗咬过,最多不就是在腿上留下几个狗印吗又不得就会被咬死。
    啪啪啪的三声,俊秀少年狠狠地给自己三个耳光,右脸颊上立即出现几个红红的手指印,半张脸庞似乎立即大了一圈。
    那位被称作二哥的瘦少年一把抓住俊秀少年的右手,责备道:“唉!好了,六弟你也不要太过自责了。你这样打自己又于事无补。事情都已经发生了,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呀!”
    “我总有一天要杀了那个狗娘养的。不,我要把他碎尸万段,然后将他的肉拿去喂狗。”另一个得俊朗明俏,皮肤白哲的少年咬牙切地骂道。
    那个壮实少年用拳头使劲砸了几下地面,双眼圆睁,好像眼珠就要从眼眶里跳出来似的,恶狠狠地骂道:“我如果不把那狗杂种的头一根根地拆掉,敲碎,我誓不为人。”
    伴随这一声怒骂的是一片的寂静,死一样的寂静。五位少年似乎都对这死一样的寂静着了迷似的,十只眼睛都一直停留在稻草铺上的那位少年的身上,他们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因为他们坚信躺在稻草铺上的那位大哥只是睡着了,如果他们大声喘气就会把他惊醒。
    他们之所以这么安静,这么全神灌贯注,是因为他们多么渴望能听到他们的大哥的呼吸声啊!他们知道大哥的呼吸声一定是非常微弱的,一定是细如蚊纳。如果他们大声喘气了,那少年的呼吸声他们也许就听不到了。沉重的寂静这这样慢慢地延续着,。
    这个破败寺庙里的六位少年尽管都是异姓兄弟,所有人之间都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却比亲兄弟还亲。因为他们是生死兄弟,是经过血与泪洗礼的情谊,是这个世间最为宝贵,最值的信赖的情谊。
    那位躺在稻草铺上的叫常江,只有十七岁,是他们这群流浪儿的老大。他聪明伶俐,机敏过人,为人侠肝义胆,不仅是这六位难兄难弟中的主心,也是保护其他兄弟不受伤害和欺凌的大哥大。
    常江其实的剑眉星眸,气宇轩昂,个子高挑,身材结实而匀称,是个十足的小帅哥。只是由于期营养不足,脸色有点蜡,架上的肌肉少了点,显得比较清瘦而已。而且他和那个叫猛子的壮实少年还是这六兄弟里有过一点武功底子的。
    被称为二哥的叫爱释仁,今年也是十七岁,但他是九月生的,而常江是五月生的。
    爱释仁皮肤白哲,五官清秀,温文尔雅,脾气温柔,像个谦谦君子,只要稍微穿的体面些,绝对会被认为是个出身于豪世家的公子哥。
    他的身材与常江差不多,但架稍微小了一点。爱释仁平时言语不多,但办事能力极强,而且稳重踏实。不过,有时认真过头了,就变得有点认死理了,不像常江那样善于变通。
    爱释仁与六弟冬竹金是邻乡,他们家乡位于南柳国北面与大魏国接壤的边境地区,两家原本都是富裕人家。那知五年前南柳国与大魏国突起战事,并迅速波及到他们的家乡。为了逃避战火,两家人都不得不外出逃命,一路南下。两家人在逃命过程结识,因为是邻乡就结伴同行。没想到在一个叫恶坡的地方又遇山匪拦路抢劫,好不容易聚在一起的两家人全被打散,有些人被杀,有些人被抓。爱释仁与冬竹金比较幸运,逃得一命,但从些成为孤儿,一路乞讨为生,结伴同行,也不知道他们的父母到底是死是活。
    三年前他们逃到了叶城一带。虽然北方战事已经平息,但他们也没有能力回转家乡了。那时冬竹金只有十二岁,爱释仁只有十四岁,生存极为艰难。幸好爱释仁足智多谋,性格温和,对冬竹金极为照顾。虽然过着有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但总算也活了下来。经过这种生死洗礼结下的友谊已经无法用任何东来形容了,冬竹金认爱释仁为大哥,爱释仁也视冬竹金为小弟,两人相依为命。生活虽然艰难,但平日里倒也多了一丝亲情的温馨。5八一60
    那位身体得愧梧壮实的少年名叫猛子,今年十六岁。他虽然比常江和爱释仁小一岁,但个子却要高出他们差不多半个头。猛子的脸虽然有的黑,但的也是棱分明,一双乌黑深邃的眼眸透着冷厉的寒芒,仔细一瞧,其实也是一个十足的帅哥。
    猛子不仅身体极为强壮,而且天生神力,怪不得大家都叫他猛子。猛子可以单手轻松地将一块大石头举过头顶,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猛少年。当然那块石头到底有多少重大家并不知道,但只知道那块石头即使是爱释仁用双手也拿不起来。
    据说猛子是将之后,其父忠勇耿直,不善尔虞奉承,最终被奸臣陷害,锒铛入狱,后来更是残死狱中,家族财产全部被充公。父母被捕前,让一个忠仆带着猛子连夜逃命。然而,还是被奸人派出的杀手一路追杀,后来在陷入绝路之时,那位忠仆独自一人将杀手引开,让猛子得以逃脱。猛子从不说他的真实姓名,因而大家也没敢多问,只知道他身上有一块小玉佩可能与他的身世有关。
    两年多前,有一次猛子讨得一点喜钱,正好被两个恶乞给撞。那两个恶乞不仅把猛子刚讨得的喜钱给洗劫了,还将猛子一通狠打,是常江奋不顾身地将猛子救下,自己却挨了那两个恶乞不少拳头。
    从那时起,猛子就跟着常江一起四处流浪。在他的眼中,这个世界上常江就是他最亲近的人,是他的依靠,是他的生死兄弟。
    那个是俊朗明俏,皮肤白哲的少年也是十六岁,叫游珥蒙。他身材中等,得也非常结实。为人比较机灵滑溜,说话有时比较刻薄和搞笑,但却极讲义气。也是一位可以为兄弟两肋插刀,肝胆相照的汉子。
    游珥蒙的遭遇非常悲惨。他的家乡座落于叶城南面一条大河的边上,他自幼就是在河里泡大的,所以水性极佳,能一口气在水里呆上半柱香的时间。有一天大半夜,山洪暴发,将整个村落完全冲走了。他因为水性好,捡得一条性命。等洪水退却后,他却无论如何再也找不到家人了。父母、奶奶、大哥和大姐五个人全不了,也不知是死是活。无奈之下,游珥蒙只好一个人四处流浪,大约在二年前流落到了叶城。
    还有一位少年叫时纶珲,今年十五岁,得有点黑黑瘦瘦的,但明眉皓目,一看就是一个十分机灵的孩子。
    时纶珲算得上是一个苦深仇大的孩子。他家原来是个富商,后来父亲经营不善,加上被对手算计和迫害,不仅家财破败,甚至还欠下一屁股冤枉债。父亲精神受到严重打击,最后不堪受辱而寻了短。母亲因为得极为漂亮,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被对手强占为妾,条件是放她的唯一孩子时纶珲一条生路。
    虽然那位仇人并没有因为得到他的母亲而想放过时纶珲,依然在事后派人追杀时纶珲。但机缘巧合,在那位杀手正想对时纶珲下手的时候,正好被一队官军给撞上了,就这样时纶珲最终还活下来了,但却从此踏上了四处流浪的慢慢路。可能是家庭的深仇大恨,时纶珲极为吃苦耐劳,一心希望今后能有机会拜师学艺,终有一日披报仇雪恨,说不定还有与自己母亲想的一日。
    常江、猛子、爱释仁和冬竹金四人是两年前相识,后来因为脾气相投,年纪也相日里为了有个相互照应,就结拜成了异姓兄弟。在随后的生存搏斗中,四人互为依仗,真的是做到了有福有享,有难同当,成为了真正的生死之交。
    一年前这个四人小组又结识了游珥蒙和时纶珲,四兄弟就变成了六兄弟。按幼排序,常江自然就成了老大,爱释仁为老二,猛子为老三,游珥蒙排第四,时纶珲和冬竹金都是十五岁,但按月份,时纶珲排老五,冬竹金就成了最小的老六了。
    这一年多来,他们以这个破寺庙为据点。有时会到临近的叶城城南一带帮一些小餐馆、小旅馆和小商家挑水或劈柴,挣些口粮。有时,临近村落有婚嫁喜事,也会去讨点喜钱。
    平日里,常江作为老大哥,对五位小弟都极为照顾。从不多占多吃,做到了真正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实际上,常江总是有危险冲在最前头,有好吃的总是将自己的一份多分一点给猛子,因为猛子吃的多,容易饿。如果期营养不足,别人可能还好一些,猛子可是最有可能瘦成一道闪电的。久而久之,五兄弟自然对自己的这位老大哥敬重有加。可以说是心服口服,唯命是从。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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